2025年1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乡村厅移送合浦县监管091114船只至北海市海洋局查询处理。2025年1月3日17时20分,我国渔政45003在N21°25.906′,E109°03.334′邻近海域巡查时,发现一艘刷有合浦县监管091114字样的渔船正在飞行中,法律人员随即对其进行登临查看。两名法律人员当场出示了法律证件并得到当事人承认后,在船的甲板后部放置有一捆双股电线,未有衔接发电设备和网具,甲板中部两边装置有拖网2具,网具干爽无渔获物,船上摄生舱内干爽无渔获物。现场负责人出示了《北海市城镇船只安全处理证书》,证书上记载:作业类型为刺网。
法律人员于2025年2月21日对现场负责人做出具体的查询问询。经查询,现场负责人驾驭的合浦县监管091114船只私行改变作业类型,证据确凿,现实充沛。至此,本案查询完毕。
2.《北海市城镇船只安全处理证书》复印件1份:证明船号为合浦县监管091114,发证机关:合浦县西场镇人民政府,证书编号:西场镇[2022]1072,作业类型:刺网,船长16米,宽4米,深1米,主机1台,总功率46千瓦,船只所有人:裴庆;
3.合浦县监管091114船只所有人裴庆的托付书1份:证明裴庆托付现场负责人全权处理此次的渔业违背案子。
《问询笔录》1份:证明现场负责人自认驾驭合浦县监管091114船只私行改变作业类型的现实。
《现场查看笔录》1份(附《现场查看(勘验)相片》):证明现场负责人驾驭合浦县监管091114船只被查办时船上所运用的捕捉东西是桁杆拖网的现实。
本机关于2025年3月24日将《北海市海洋局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北海(渔业)告〔2025〕Y-01号送达当事人,并当场制造陈说申辩笔录,奉告当事人有陈说申辩的权力,当事人表明抛弃陈说申辩权力。
现场负责人私行改变作业类型的行为,违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则。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则,一起参照《自治区农业乡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细化基准的告诉》(桂农厅规〔2023〕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7条第(4)项“较轻:主机功率为44.1千瓦(60马力)以上146.3千瓦(199马力)以下小型机动渔船,未依法获得捕捉许可证私行进行捕捉的,渔获物五公斤以下或价值一百元以下,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则,本案涉案船只主机功率45千瓦,渔获物缺乏五公斤,契合较轻情节,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分决议: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议书将罚款缴至非税收入财务专户。逾期交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组织直接收缴。
当事人对本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海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或许六个月内向北海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分决议不中止实行。
当事人逾期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实行本行政处分决议的,本机关将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第二十二条:“从事捕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捕捉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捉限额的规则进行作业。捕捉作业时,应当随船带着捕捉许可证,并按规则向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任部分陈述作业的船位、海况、渔情等有关状况。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捕捉日志。”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违背捕捉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则进行捕捉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来得到的,可依据以下规则并处分款;情节严重的,并能够没收渔具,撤消捕捉许可证:“(四)主机功率为44.1千瓦(60马力)以上146.3千瓦(199马力)以下小型机动渔船,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能选用下列办法:
(一)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加处分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依据法律规则,将查封、扣押的资产拍卖、依法处置或许将冻住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行政机关同意延期、分期交纳罚款的,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许分期交纳罚款期限完毕之日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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